202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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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饲料原料的质量安全措施
1.1 减少饲料中的无机有毒有害元素
饲料中的无机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指有毒金属元素汞、镉、铅、砷、钼、硒及氟等。其中,氟为非金属元素,砷和硒兼为类金属,由于它们的毒性及一些性质与有毒金属类似,故列入金属毒物范围(刘继业,2001)。据报道,2000年,我国工业废水量为705亿t,城市生活污水206t,我国1200条河流中有850条受到污染,占70%以上(蔡辉益,2002)。为预防各种有毒金属元素的污染,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首先是严格控制有毒“三废”的排放并作回收处理;严格控制饲料原料中汞、镉、铅、砷、钼及硒等有毒金属元素的含量;对直接接触饲料的容器、器械、导管及工艺中加入的添加剂中的有毒元素加以限制;多施用有机肥;合理施用农药等。另外,可利用不同金属元素间的颉颃作用降低其毒性,或添加入其它成分将有毒有害物质固定下来,以减少有毒有害成分的危害。
1.2 降低饲料中的天然的有毒有害物质
饲料中的有机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指饲用植物中含有的一些有毒有害的天然成分。这些成分大多是在植物体内通过次生代谢作用产生的,具有强烈的生物活性,对动物可产生各种毒害作用。这些大部分属甙类、有毒蛋白和肽、非蛋白氨基酸、酚类、生物碱、有机酸、萜类等有机化合物。为降低饲料中的这些有机有毒有害成分,必须培育并推广相应的无毒或低毒品种;不断改进饼粕等饲料的加工工艺和设备以降低饼粕中有毒成分残留;根据国际或国家卫生标准限量饲用含有机有毒有害成分的饲料;当其在饲粮中用量较大时,应采取喂停结合、间歇饲喂的措施以防止有毒成分在动物体内蓄积而导致中毒;同时注意合理搭配、平衡营养,如棉籽饼中赖氨酸含量和利用率低,精氨酸含量高,应注意在日粮中补充赖氨酸,或与菜籽饼粕配合使用。
1.3 严控饲料中的致病微生物
饲料中的有害生物是指饲料原料、半成品、成品中存在的或污染的,可引起饲料变质并直接影响动物健康、间接影响人类健康的生物,包括霉菌、细菌、昆虫及寄生虫等。控制饲料中的有害生物,配料时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保持厂房、机器设备、仓库清洁、干燥,防止病原微生物及残留物对饲料的污染;饲料厂不得设于畜禽场内,若二者距离较近,饲料厂应设在地势较高,水流和盛行风向的上游;保持饲料清洁卫生,成品饲料定期抽检,防止病原微生物滋生;饲料厂车辆入口设有消毒池和自动喷雾消毒器,合理设计饲槽和饮水器,以防饲料和水源污染。
正确使用饲料添加剂
饲料添加剂作为配合饲料的核心部分,在饲料工业和养殖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这种作用必须在科学、合理使用的的基础上才能显示出来。若不能正确使用,将适得其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不利后果。因此,必须掌握各类添加剂的应用方法,充分发挥其功效和作用。
2.1、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
所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必须符合《饲料卫生标准》《饲料标签标准》和饲料添加剂标准的有关规定;饲料中使用的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生产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并且应是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遵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应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饲料中不应直接添加兽药,饲料中不应添加国家严禁使用的如盐酸克伦特罗、激素等违禁药物。
2.2 严禁使用违禁药物作为饲料添加剂
禁止使用可以给动物机体和畜产品带来安全隐患的添加剂,如β-兴奋剂、镇静剂、激素等。
2.3 谨慎使用抗生素
提倡谨慎使用抗生素,减少对抗生素使用的依赖性和随意性,特别是滥用抗生素。因为抗生素除了在幼龄畜禽、环境恶劣、发病率高时应用效果较佳外,抗生素并不是非用不可,在许多情况下并无太大的作用。养殖企业应在改善饲养管理、卫生状况方面下功夫,应用安全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停药期,人、畜用药分开,合理使用抗生素。欧盟等发达国家对抗生素使用的限制越来越严格,以保障动物性食品的安全性。我国饲料企业主动适应这一发展趋势。
2.4 合理使用药物添加剂
首先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饲料添加剂安全性使用规定;加强饲料添加剂的监督检测工作,对非法生产未经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以及生产伪劣饲料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与打击,彻底整顿当前饲料添加剂的混乱局面;再有是加强饲料场内饲料生产的安全性控制,包括工厂管理、品质、配方设计、加工制作等,并且加强饲料添加剂使用中的安全性控制,饲料厂在将产品销售给饲养户时,必须在产品标签及使用说明中明确告知产品的内容物与正确使用方法,如停药期、更换无药饲料事项,并应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停药期产品。另外,应发展无毒副作用、无残留的安全型饲料添加剂,保障人类健康,减少环境污染。抗生素饲料添加剂的安全高效应用技术总结如下。
2.4.1 正确选用抗生素添加剂,严格掌握各类抗生素的适用症
选择对病原微生物高度敏感、抗菌作用强或临床疗效较好、不良反应较少的抗生素。当有其它药物能够取得良好疗效时,尽量不使用抗生素,以避免抗生素的副作用。而且所选用的品种应符合我国公布允许使用的名录,否则会在畜产品中造成残留。
2.4.2 专人负责,完整记录
药物添加剂的管理应专人负责添加,并有完整详细的书面记录。高浓度药物添加剂要先预稀释再添加。经常校正计量设备,以保障计量准确。严格控制使用剂量,保障使用效果,防止不良的副作用。开始用药时剂量可稍加大,以缩短和减少抗药性的发生。
2.4.3 严格遵循添加方法
凡饲料中添加使用药物添加剂,要遵循逐级稀释扩大的方法进行,药物添加剂的均匀性。在加工不含药物的饲料前要将混合机存留的上一批饲料清理干净,并定期清理粉碎、混合、输送、储藏设备和系统。
2.4.4 合理、定时、定量使用抗生素添加剂
使用抗生素应遵循下列原则:不需用抗生素的就不用,例如病毒感染,使用抗生素就无效;凡用一种抗生素就能控制病情发展的就不再增用它种药品;凡用窄谱抗生素能控制感染的就不用广谱抗生素;掌握用药时机和用药期限,一般在急性期使用效果较好,有些抗生素还有用药期限要求,否则将导致药物在畜禽产品中残留。
2.4.5 严格使用对象
对于各类畜禽的发育阶段的用药可参照如下原则进行(张乔,1994)。
鸡(产蛋鸡):幼雏用(0——4周),中雏用(4周——10周,肉种鸡4周——8周),大雏期(10周龄后)一般禁用,产蛋期禁用。
肉仔鸡:前期用(0——4周);后期用(4周以后),但在屠宰前7d停用。有的添加剂在4周龄以后禁用。
猪:哺乳期用(2月龄以内);仔猪期用(2月龄——4月龄),但有些添加剂在此期禁用。一般在5月龄至育肥期不添加。
2.4.6 联合使用抗生素
联合使用抗生素可增强使用效果,减弱毒性反应和延缓或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根据抗生素的作用方式和疗效,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繁殖期杀菌药,如青霉素类、杆菌肽等;第二类为静止期杀菌药,如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B和E等);第三类为快效抑菌药,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和红霉素类等。第一类和第二类合用,可获得协同作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合用,可获得协同作用或累加作用。
2.4.7 其他
有些抗生素不能同时使用,存在着配伍禁忌,如胺丙啉与莫能菌素、喹乙醇与杆菌肽锌、喹乙醇与硫酸粘杆菌素等。
抗生素与某些营养物质配合饲用效果更好,如抗生素与硫酸铜配合使用饲喂仔猪使用效果更好。
饲料标签要标明药物的名称、含量、使用要求、停药期等。
2.5 科学配制饲料添加剂
2.5.1 合理选择添加剂原料
饲料添加剂的种类很多,每一种类又有其不同的特点、品质要求和功效。在应用前,要充分了解这方面的基本知识,并根据饲养目的、动物种类、生理阶段、气候条件等加以选择。如幼龄动物比成年动物的生长速度快、强度大,故一些促生长添加剂用于前者比后者的效果要好得多。
2.5.2 适时、适量添加
大部分饲料添加剂参与动物机体的代谢活动,并对动物产品品质和人类健康产生影响,在使用时间和添加量上必须主意。如猪宰前的一断时间内,不能在饲料中添加易残留的成分,否则会危及人类健康;维生素A的添加量若超出需要量3倍——4倍,便会引起肝脏损伤。
2.6注意添加方式和适用对象
饲料添加剂除了一些专门溶于水中饮用的外,一般只能混于干料中喂给,不宜混于湿料或水中饲喂。用时要按说明书进行,不能省力,随便改变使用方式。另外,也要主意饲料添加剂的适用对象。例如,有毒(砷、铅等)或产生不良风味的饲料添加剂不能用于奶牛、奶羊等产奶动物,否则会影响奶产品的品质和损害人类健康。
2.7注意配伍禁忌
当多种饲料添加剂混合使用时,使用前必须了解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着互相抑制或抵消作用。如果有,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免造成浪费或产生不利影响。如矿物元素不能和维生素配在一起添加,因为矿物会破坏维生素,影响饲喂效果。
2.8混合要均匀
饲料添加剂占配合饲料的比例很小,应先将饲料添加剂混于少量饲料中,逐级放大,以保障混合均匀。
2.9合理使用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
作为饲料添加剂的微量元素化合物必须是动物可以吸收和利用的。一般来说,水溶性好的,吸收率也高。但水溶性好的,吸潮性也强,会增加使用时的困难。各种化合物的可利用性差异很大。使用微量元素时,一般应选择可利用性好的微量元素化合物,无机微量元素中多使用硫酸盐。其次微量元素添加剂必须符合卫生指标要求,主要卫生指标是重金属(如砷、铅、氟、汞、镉等)含量的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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